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,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,根据《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<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(辽委办发〔2022〕14号)文件精神和《本溪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》(本政办发〔2017〕38号)相关规定,我县拟于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,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招聘计划
全县拟招聘社区工作者57名。招聘共分两个岗位:岗位(一)招聘43人,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;岗位(二)招聘14人,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。
二、报考条件
(一)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.具有桓仁满族自治县户籍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3.年龄要求:年满18周岁以上、40周岁以下(1982年7月1日(含)至2004年7月1日(含)期间出生);
4.学历要求:岗位1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,
岗位2需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;
5.热爱社区工作,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、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。
招聘职位要求取得的学历证书、户籍等所有资格材料截止时间要求在2022年7月5日(含)之前,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7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,否则不予聘用。
(二)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报考:
1.本人或家庭成员、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
2.处于党纪处分、政纪处分、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;
3.本人曾受过劳动教养的、受过刑事处罚的、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、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
4.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;
5.因吸毒、嫖娼、赌博受到处罚的;
6.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;
7.被吊销律师、公证员执业证书的;
8.被开除公职、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;
9.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10.患有心脑血管、糖尿病等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;
11.现役军人;
12.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工作的;
13.有其他影响选聘规定情形的;
14.上述情形如有瞒报,经审查发现后,取消录用资格。
三、聘用方式、人员管理、工资待遇
1.招聘人员录用后,由桓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民政局)会同八卦城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岗位,拟聘用的社区工作者与桓仁县八卦城街道办事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,合同期与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同步。
2.招聘的社区工作者试用期为一个月,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。具体事宜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明确。
3.桓仁县八卦城街道办事处负责按照《本溪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》(本政办发〔2017〕38号)要求对试用期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和考核,培训、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。
4.拟聘用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,应自行解除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,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,如因隐瞒出现问题的,后果自负,并取消聘用资格。
5.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的待遇,按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,享有基本养老和工伤、医疗、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。
四、招聘程序
招聘采取报名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政审考察的程序进行。
(一)报名
1.报名方式: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现场进行报名。
2.报名地点:桓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,并交报名费人民币50元。
3.报名时间: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0日上午9:00—11:30、下午13:00—16:00。
4.考生自报名至招聘结束,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,并在报名时微信扫码进入“考务通知群”,以便招考部门联络,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或未及时关注群通知导致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。
5.所需材料
(1)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《桓仁满族自治县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1)2份,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,要字迹工整、信息准确、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(背景颜色无要求),报名表禁止涂抹更改,出现涂抹更改视为无效;
(2)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(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)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,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(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)。
(3)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,学信网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1份;
(4)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《桓仁满族自治县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》1份(附件2),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,要字迹工整、信息准确;
所有复印件请注明“仅限报考桓仁县招聘社区工作者使用”。